11日晚上,34岁的市区男子庄某带着朋友到环西文化广场,用事先准备好的电瓶,船只,电鱼杆到濠河电鱼,共电得花鱼,黑鱼两公斤多,后被群众扭送至派出所。13号晚上,29岁的安徽男子谭某带着女朋友在环城东路附近下河电鱼,共违法电的泥鳅,黑鱼三公斤左右,后被濠河管理处发现扭送至派出所。
最后,庄某,谭某因盗窃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,另外两名协助人员因情节轻微未予处罚。据了解,两人电鱼的电瓶,电鱼杆都是私自购买的,没有任何安全保证,而深夜乘船在濠河里电鱼,也有很大的危险性,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。
警方提示,濠河由濠河管理处实施统一管理,私自在濠河内电鱼属于违法行为,与休闲钓鱼的行为性质不同。电鱼行为一经发现,将以盗窃罪实施处罚。